河 南 省 公 安 厅
关于核查、统计年度技防工程建设情况的通知
豫公技防办2007[4]号
各省辖市公安局科技科(处)、技防办:
今年以来,我省安全技术防范工程建设取得了长足进展,特别是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在创建平安城市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为确保工程质量,引导安防行业持续健康发展,需要澄清今年新建工程底数,督促检测,为企业资质年审做好准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摸排澄清2007年度内竣工及新签订合同的技防工程底数。重点摸排统计各地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工程数量。
二、督促对年内竣工工程的检测、验收。原则上当年完工的十万元以上工程当年报检,经检测合格的工程方可作为资质年审的依据。对于合格工程量达不到相应级别要求的,按规定在年审时予以降级或吊销。
三、依法开展对相关工程施工单位及人员资格的审核。发现无证施工、越级施工、使用无证技防产品等违规行为的及时予以查处。
四、各从业企业对年度工程情况进行核查,并填报年度《技防工程设计、施工情况登记表》报本市公安局技防办。在省工商局注册的企业直接报省公安厅技防办。
各省辖市公安局技防办接通知后,要抓紧摸排工程情况,澄清底数,督促报检。同时对各企业工程统计情况核查汇总,于12月30日前报省公安厅技防办。
河南省公安厅安全技术防范管理办公室
二〇〇七年十一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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