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社会公共安全防范行业协会经费管理办法
(2008年4月17日第三次全体会员代表大会通过)
根据《河南省社会公共安全防范行业协会章程》第五章的规
定,制定经费管理办法如下:
一、经费来源
(一)会员交纳的会费;
(二)国内外团体和个人的赞助;
(三)政府部门的拨款和资助;
(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五)其他合法收入。
二、会费标准
(一)个人会员每年交纳会费100元;
(二)团体会员每年交纳会费900元;
(三)理事单位每年交纳会费2000元;
(四)常务理事单位每年交纳会费3000元;
(五)副理事长单位每年交纳会费5000元。
三、经费开支
(一)会务费;
(二)常设机构的办公、业务费用及工作人员的报酬;
(三)邀请国内外专家、学者进行咨询与技术交流的费用;
(四)其他必要开支。
四、经费管理
(一)协会经费的管理严格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章程,并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
(二)协会经费必须用于协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发展;
(三)协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财会人员;
(四)协会经费主要用于为会员提供服务以及按照协会宗旨开展各项业务活动的支出;
(五)协会经费的管理执行国家的财务管理制度,并接受会员代表大会及主管部门的监督;
(六)本办法由协会理事会负责解释。 |